地狱之鬼卒,或为牛头之形,或为马头之形。
如《婆沙论》中名不自在, 谓彼罪人为狱卒阿傍之所拘制, 不得自在, 故名地狱。
何澹之 ,东海人,宋大司农,不信经法,多行残害。永初中,得病,见一鬼,形甚长壮,牛头人身,手执铁叉,昼夜守之……相识沙门慧义 ,闻其疾往候;澹之为说所见,慧义 曰: ‘此是牛头阿旁也。 ’
捧腹编。艾子病热。稍昏。神游阴府。见阎罗升殿治事。有数鬼拥一人至吏前自曰。此人合以五百亿万筋柴。于镬汤中煮讫放去。王可之。令付狱。一牛头捽执之去。其人私谓牛头曰。君之豹皮裩何敝若此。牛头曰。冥中无此皮。若阳人焚化方得。其鬼又曰。家中此皮甚多。若蒙狱主见悯。少减柴数。早得还乡。当焚十皮为狱主作裩。牛头喜曰。为女去亿万二字。则速得还。兼免沸煑之苦矣。于是义入镬煑之。牛头时来相问。小鬼遂报柴足。既出镬。引见阎罗。释放将行。牛头嘱曰。勿忘皮也。其人乃回顾曰。有诗一首奉赠。牛头狱主要知闻。权在阎王不在君。减刻官柴犹自可。更求枉法豹皮裩。牛头大怒。业已复王。无可奈何矣。
﹝ 魏经历 ﹞言一出, 即有牛首阿旁执公父至, 即以利叉刺入油鼎。
夷坚乙志 贵人就坐, 女妓环列左右, 忽拊掌一声, 悉变为牛头阿旁之属, 奇形丑貌, 可怖可愕。
狱卒名阿傍,牛头人手,两脚牛蹄,力壮排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