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汉时,建州浦城县深潭里,有一个相貌十分丑陋的怪兽,人面猪身,生活在水里,常在水边石头上休息。人称“骇神”。相传张衡足趾画兽典故说的便是骇神。
文献并没有说明缘由,所以县神对画的畏不确定是害怕还是不喜欢。
建州浦城縣山有獸,名縣神。豕身人首,狀貌 醜惡,好出水邊石上。張平子往寫之,獸入潭中不出, 或云此獸畏畫,故不出。可去紙筆獸果出。
卷二百十 后汉张衡字平子,南陽西鄂人。高才过人,性聪,明天象,善书。累拜侍中,出为河间王相,年六十二。昔建州满城县山有兽名“骇神”,豕身人首,状貌丑恶,百鬼恶之。好出水边石上,平子往写之,兽入水中不出。或云,此兽畏写之,故不出。遂去纸笔,兽果出。平子拱手不动,潜以足指画之。今号巴兽潭。(出郭氏《异物志》)
鲧神
豕身,人首。
按<闽书>:“浦城县有兽名‘鲧神’,豕身,人首,状貌丑恶,好游水边石上。唐会昌中,张道人衡以符咒治之,乃呈状。衡操纸、笔写之,兽入潭中不出。或谓此兽畏画,乃去纸、笔,兽果复出。衡拱手不动,潜以足指画地图之,入石三分。明嘉靖中,犹有见之者云:‘多属吉兆。'今号‘巴兽潭’。”
苍按:山精、木魅,奇禽、异兽,难以殚述。光绪丙戌七月十七、十八、十九,闽上游大水,麻沙溪中得一人身猪嘴之物,传为崇安黎源雷击。凡山中野兽,恒相食;有异类而习处者,亦互相交接。猪户、樵子、畲民所见,有诸书不载者,惜其胸中无文,故其口不足以状之。遂以无传。